無線電頻率規劃是根據無線電頻率劃分或分配的規定,將某一頻段內的某項業務的頻率在地域或時間上的使用預先做出了統籌安排,以實現頻率資源的有效利用并避免頻率間的有害干擾。在無線電管理中,無線電頻率規劃是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國際上的頻率規劃是通過召開有權力的世界(或區域)無線電通信大會制定的;我國的頻率規劃由國家或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制定。無線電頻率規劃分為分配規劃、指配規劃及介于二者之間的規劃。分配規劃是在頻率劃分的基礎上按照國家、區域和部門對無線電業務的需求,做進一步的頻率安排,為頻率分配提供依據。指配規劃是根據頻率使用者的服務覆蓋要求、臺站布局、設備特性等情況制定的具體頻率安排計劃,為頻率指配提供依據。另一類頻率規劃則介于分配規劃和指配規劃之間,它兼有分配規劃和指配規劃的某些特點。無線電頻率劃分即為規定某一無線電頻段供一種或多種地面或空間無線電通信業務,或射電天文業務在規定的條件下使用。頻率劃分是無線電頻率管理的基礎和依據,頻率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頻率劃分表的規定,不能違反。國際頻率劃分表將全球分為三個區域,第一區包括歐洲、非洲和部分亞洲國家;第二區包括南、北美洲;第三區包括大部分亞洲國家和大洋洲,我國屬于第三區。我國頻率劃分以國際頻率劃分表第三區頻率劃分為依據,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定了我國的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國際和國內的頻率劃分通常在一段時間內穩定不變,經過幾年或十幾年的實施后,根據無線電技術和無線電業務發展的需要,集中進行調整和修訂。我國新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于2006年10月16日起公布實施。我國為部分通信運營商分配的頻率如下: 2G頻率分配給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如表1。

2002年信息產業部發布了我國3G頻率規劃,如表2。
根據信息產業部關于公眾對講機技術規范,其使用頻率為409.7500MHz至409.9875MHz,共20個頻點。發射功率小于20mW。我國民用對講機頻率分配為A、B、C、D、E五個頻段。
我國將無線廣播劃分為中波廣播(526-1606kHz)、短波廣播(2.5-24MHz)和調頻廣播(87-108MHz),將無線電視劃分為VHF和UHF。衛星廣播電視規劃頻率為12GHz。無線電管理局局長謝飛波指出,科學配置頻譜資源、對頻譜規劃進行精細化操作,是解決頻譜短缺的手段之一。在這方面,提倡運營商等用頻單位共用頻譜,盡量減少專用頻段。在科學配置與合理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方面,2010年上半年,無線電管理局完成上海世博會TD-LTE演示網頻率協調工作,并開展了新一代天氣雷達頻率協調工作,協調滿足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頻率需求。此外,共受理、批準涉外臨時頻率指配申請25批次,并協助上海市無線電管理局辦理涉及上海世博會的涉外臨時頻率申請17批次,為相關外交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利條件。在無線電頻率規劃調整和研究工作方面,針對啟動了L波段氣象輔助業務、1427-1525MHz頻段、450-470MHz頻段、低功率無中繼對講機頻率規劃調整的研究和論證工作;分別啟動了FEFEFE物聯網、認知無線電頻率規劃和管理研究課題研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