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無線電協會章程》,中國無線電協會的會員享受以下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六)通過本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訴求、提出意見和要求。